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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判了!家住2楼以上的都看看

来源:中国普法 发布时间:2024-02-09 15:28

傍晚时分,小区突发两声巨响,一个榴莲、一箱啤酒从天而降。当日,朋友刘某去梁某某家中赴宴时,带了一个榴莲和一箱啤酒,喝了几杯酒后刘某便起身要离开。梁某某叮嘱将东西一起带走,被刘某拒绝后,梁某某带着东西追到电梯口,推让几个来回后,梁某某有些生气,借着酒劲警告:“要是不把东西带走,我就扔出去!”以为梁某某开玩笑,谁知梁某某真的从6楼电梯东侧窗户处将榴莲和一箱啤酒扔到了楼下,幸运的是未伤及路人。近日,太和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当事人因犯高空抛物罪获刑

法院经过调查,了解到被告人梁某某高空抛掷物品的楼下,为该小区人行道以及小区2号楼4单元出入口,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梁某某明知高空抛物等行为会损害楼下人员财产的安全,仍在人员密集场所不计后果地将未食用的榴莲以及一箱未拆封啤酒从高楼扔下,其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从而对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具有间接故意,应当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梁某某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应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从宽处理。根据梁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一审判决梁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缴纳)。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梁某某后悔不已,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竟然触犯了刑法。

划重点!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据专业实验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25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尊重生命,拒绝高空抛物,做文明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