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现状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防群测为主要手段,以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及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健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二、我县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全县确认登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5处,其中崩塌26处,地裂缝12处,滑坡5处,地面塌陷2处。共威胁781户,3486人,4934间房屋以及7处水站的安全。
我县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4种:①滑坡,②崩塌,③地裂缝,④地面塌陷。
①滑坡:全县共5处,均为土质滑坡。
主要分布于我县范家镇和段家乡境内以及地处黄土台塬和黄河冲积砂地分界和黄河(古岸)陡崖及东北部洛河沿岸。滑坡受控于极度发良的黄土垂直节理及临空张裂隙。如:范家镇的王家巷滑坡(DL0023)、裕西村滑坡(DL0029)、辛村滑坡(DL0026)和段家乡的五洞水站滑坡(DL0041)、解放村三组滑坡(DL0044)。(见附表*足彩胜负14场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表),其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灌溉和开挖坡脚,发生时间多为雨季。
②崩塌:均为土质崩塌
主要分布于我县东部(范家镇、高明镇、步昌乡、朝邑镇)黄河陡崖和西北部的(段家乡、冯村)镇洛河陡岸部位,受控于黄土垂直节理及临空张裂隙。崩塌灾害分布范围大,但发生时的规模小,以小型土块的崩塌、坠(滚)落为主,发生大规模崩塌的可能性较小,如东巷崩塌(DL0006)、红旗水站崩塌(DL0016)、南干组崩塌(DL0020)和南干二组崩塌(DL0021)。这些崩塌由于突发性强,难以预测,危险性大。其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和开挖坡脚,发生时间多为雨季。
③地裂缝:主要分布在冯村镇、两宜镇、高明镇和安仁镇。地裂缝主要呈东西、北东向展布,其位置和走向与本县的北东向扶风—三原—东王活动断裂带或合阳—朝邑—华县活动断裂带相一致,推测地裂缝的形成和发展与地壳活动断裂有关,同时与地下水活动密切相关,属多因叠加成因地裂缝,其主要引发因素为降雨或灌溉,次要因素为建筑加载,发生时间多为雨季。地裂缝的发展一般表现为缓慢变形过程,其危险性小,但危害性很大,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巨大。如严庄地裂缝(DL0008)、党家窑地裂缝(DL0009)、南健村地裂缝(DL0031)、丰润村地裂缝(DL0034)和安一至安三地裂缝(DL0035)。
④地面塌陷:我县有二处,即段家乡北湾地面塌陷(DL0012),西太夫地面塌陷(DL0032)。本区的黄土湿陷性明显,推测地面塌陷的形成与黄土湿陷性、地下裂缝、地下空洞(防空洞)有关,诱发因素为降雨。虽然其变形相结缓慢,但危害极大,已造成多户民房开裂,成为危房。
三、近期目标与? 组织保障
(一)近期目标: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由县、乡(镇)、村三级组成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及群防群测网络体系,设立治理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的专项基金,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治理或有效避让。
(二)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足彩胜负14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有财政、国土、气象、交通、建设、水务、公安、卫生、扶贫办及相关乡(镇)的行政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国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防灾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避免因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3、设立专项资金。为确保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作为由自然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地质灾害人为诱发者或地质灾害防治受益者,承揽直接治理责任或相应治理费用。鼓励企业、个人出资捐助,作为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筹措的补充。
4、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工具,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宣传和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为推进我县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奠定基础。
四、重点防范期
我县气候属大陆性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冬春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降雨多集中在7、8、9月份,约占全年降雨的50%,汛期5—10月降雨多且集中,常引起地质灾害发生,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汛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有关乡(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组织巡查,并及时督促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做好监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五、防治措施
按照因地制宜、防避结合、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防治工作原则,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地域的监测工作,借助群防群测的动态监测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异变情况,并提出有效可行的应对措施,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一)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工作的监督与协调,做好信息沟通与联系工作。
(二)乡(镇)、村作为基层主要监测群体,要加强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经常性巡查和监测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内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由县交通局对全县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并遵循“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尽快对其进行治理。
(四)我县已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设置了醒目的警示牌,禁止在该区域内私自进行爆破、削坡、工程施工、挖沙、取土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后果的活动。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气象局对属于连阴雨、大暴雨等重要气象信息,应在24小时前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通报。
(六)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建立“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卡”并发放到相关单位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手中。
(七)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地质灾情通报。
县国土资源局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的汇总和省、市、县有关精神的传达。值班电话:3261051、3261047,传真:3261043。
六、重要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与监测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不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测网络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