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E*足彩胜负14场环责改字〔2024〕21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足彩胜负14场县金泰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姜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91610523MACKDD4RXF
地址/住址:陕西省渭南市*足彩胜负14场县下寨镇张下路中段路西
生态环境部第12轮远程监督帮扶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一次筛分机器设备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采取集中收集措施,直接排放于厂房内,地面积尘严重。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勘验)笔录》(2024年10月16日由执法人员制作,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现场影像资料(2024年10月16日由执法人员拍摄违法照片,证明当事人违法现场);
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024年10月17日由执法人员制作,证明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4、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10月16日由单位提供,证明被执法主体);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10月16日由本人提供)。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 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
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 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责令停产整治。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