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E*足彩胜负14场环查(扣)字〔2024〕1号
当事人(姓名):*足彩胜负14场金信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91610523MA6YBCMR2W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田碧莹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足彩胜负14场县韦林镇迪村村街道
部监督帮扶检查反馈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内活性炭未完全填充。
以上事实有
1、《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勘验)笔录》(2024年3月20日由执法人员制作,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现场影像资料(2024年3月20日由执法人员拍摄违法照片,证明当事人违法现场);
3、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3月20日由该单位提供,证明被执法主体);
4、授权委托书(2024年3月20日由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田红武为委托代理人);
5、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3月20日由该单位提供)
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生产用配电箱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9日,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单位,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