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足彩胜负14场: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告》(渭政发〔2013〕39号)要求,*足彩胜负14场县组织开展了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东七、南大、屈家三个点的抽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均在数据质量抽查范围之内,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足彩胜负14场县统计局和*足彩胜负14场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现将*足彩胜负14场县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40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减少73个,下降2.9%;产业活动单位3001个,减少108个,下降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9559个,增加了3366个,增长54.4%(详见表1-1)。
表1-1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
比重(%) |
|
一、法人单位 |
2440 |
100 |
企业法人 |
981 |
40.2 |
机关、事业法人 |
331 |
13.6 |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
1128 |
46.2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3001 |
100 |
第二产业 |
311 |
10.4 |
第三产业 |
2690 |
89.6 |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
9559 |
100 |
第二产业 |
244 |
2.5 |
第三产业 |
9315 |
97.5 |
注:1.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60个;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2个。
2.采矿业中开采辅助活动法人单位0个。
3.制造业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法人单位0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6个。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五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49个,占22.5%;批发和零售业459个,占18.8%;卫生和社会工作449个,占18.4%;制造业243个,9.9%;教育200个,占8.2%。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298个,占55.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950个,占20.4%;住宿和餐饮业1046个,占11.0%(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数(个) |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
|
合?计 |
2440 |
9559 |
制造业 |
243 |
29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 |
- |
建筑业 |
39 |
21 |
批发和零售业 |
459 |
5298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9 |
1950 |
住宿和餐饮业 |
56 |
1046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 |
16 |
金融业 |
1 |
- |
房地产业 |
28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5 |
45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90 |
55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1 |
1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36 |
669 |
教育 |
200 |
16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449 |
96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3 |
47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549 |
- |
注:1.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60个;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2个。
2.采矿业中开采辅助活动法人单位0个。
3.制造业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法人单位0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6个。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981个,比2008年末减少651个,下降39.9%。其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8%,私营企业占80.9%(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
|
合?计 |
981 |
内资企业 |
978 |
国有企业 |
8 |
集体企业 |
5 |
股份合作企业 |
4 |
联营企业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142 |
股份有限公司 |
22 |
私营企业 |
794 |
其他企业 |
1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2 |
外商投资企业 |
1 |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47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77万人,增长37.5%。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71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了0.44万人,增长了19.4%。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87万人,占28.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9万人,占18.4%;批发零售业0.77万人,占11.9%。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1万人,占61.0%;住宿和餐饮业0.48万人,占20.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21万人,占9.1%(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
|
从业人员(人) |
从业人员(人) |
|
合?计 |
63503 |
27058 |
制造业 |
18652 |
104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50 |
|
建筑业 |
5870 |
66 |
批发和零售业 |
7683 |
1414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003 |
57 |
住宿和餐饮业 |
1650 |
479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7 |
32 |
金融业 |
378 |
|
房地产业 |
493 |
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59 |
146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878 |
197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368 |
7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354 |
2115 |
教育 |
7274 |
72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603 |
26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58 |
241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1883 |
- |
注:1.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01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人。
2.采矿业中开采辅助活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0人。
3.制造业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0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9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90.7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44.0%,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56.0%。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943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零售业27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8.1%;工业235个,占24.0%;其他未列明行业97个,占9.9%。
小微企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3.3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6.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6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0%;建筑业0.6万人,占15.4%;零售业0.3万人,占8.0%。
小微企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2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0%。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4.21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7%;房地产开发经营12.31亿元,占13.6%;建筑业8.24亿元,占9.1%(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资产总计 |
|
(个) |
(人) |
(亿元) |
|
合 计 |
943 |
33021 |
66.22 |
工业 |
235 |
16012 |
24.21 |
建筑业 |
39 |
5870 |
8.24 |
交通运输业 |
30 |
1040 |
1.47 |
仓储业 |
25 |
563 |
5.22 |
邮政业 |
0 |
0 |
0 |
信息传输业 |
5 |
46 |
0.0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1 |
353 |
0.53 |
批发业 |
95 |
3029 |
1.85 |
零售业 |
276 |
3047 |
7.05 |
住宿业 |
25 |
733 |
0.82 |
餐饮业 |
29 |
672 |
0.96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2 |
289 |
12.31 |
物业管理 |
9 |
84 |
0.06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5 |
325 |
2.0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97 |
958 |
1.43 |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338人,资产总计0.47亿元。 |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7%。其中,节能环保产业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6%;新材料产业1个,占0.1%。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0.07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9%。其中,节能环保产业0.065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7%;新材料产业0.032万人,占0.8%。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40.2%,比2008年末降低了24.74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3.6%,增加了0.15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46.2%,增加了24.6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9.0%,增加了4.5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6.6%,下降了12.1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4%,提高了7.6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1.6%,比2008年末下降了4.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8.4%,提高了4.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8.4%,比2008年末提高了3.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61.6%,降了3.4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3.3 %,比2008年末下降了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6.7 %,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9.6%,第三产业占90.4%。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足彩胜负14场: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县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足彩胜负14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足彩胜负14场县统计局
*足彩胜负14场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