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的总体部署,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足彩胜负14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普法规划、落实普法任务、检查普法效果等工作。同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普法工作有序进行。
二、普法工作中的显著成效、特色亮点
(一)加强学习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领导带头开展了不少于2次的集中学法活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制度机制。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领学、带头宣讲、带头交流,营造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大氛围。
(二)组织知识测试。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测试,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转变机关作风。我局将法治学习教育融汇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之中,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条款,并集中观看《永远吹冲锋号》《“官油子”现形记》等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局领导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五)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阶段性任务,共承接划转291个目录441项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服务模式,推行“1+N”服务模式改革,为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以群企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重点环节,集成优化事项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整合精简企业登记、涉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将准入准营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申请人一次填报即可实现全流程信息共用。有力助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畅通服务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好差评”监督作用,通过“局长进大厅、首席走流程”活动、业务回访、未办成事项受理等,拓展企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诉求,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质效。
(六)精心组织宣传。紧抓传统节日、各类宣传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紧扣“安全生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依托“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采取微信公众号宣传、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在全系统营造了崇法尚廉的浓厚氛围。
三、普法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增强,全局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深厚氛围,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能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于日常工作中。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二是宣传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三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四、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普法总结补漏工作。对照《*足彩胜负14场县“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指标体系》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完善、整改,建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我局普法工作经常深入开展。
(二)加强普法工作的学习与交流。通过多种方式与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普法工作交流,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完善、促进我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继续坚持法治宣传与政务服务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信息化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根据不同层次对象、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的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对公众的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
学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常抓不懈。我局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加强行政审批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审批合法性以及各项法治实践工作,为依法治县和建设法治政府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