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同时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打牢税收法治基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税收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有力地推动了2023年各项税收任务圆满完成。
一、强化法治理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干部尤其是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2023年我局在执法资格考试前期制定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专门学习场所,以督学、督考、自学多措并举,统筹安排,抓实抓好执法资格备考工作,确保了10名参考人员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按照《足彩胜负14场: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和县依法治县办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法工作,组织全局符合条件的61名公务员参加了学法用法线上考试,参考人员全部达标。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强化收入协调联动,做实税收分析监控,科学测算、科学分解下达收入目标,制定加强组织收入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健康运行。同时继续坚决贯彻执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工作“五严守 五禁止”纪律要求,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减少税收流失。2023年我局共完成各项税费收入166320万元,同比增长30.88%。其中税收收入48609万元,同比增长50.48%,增收16306万元,其中县级收入22081万元,同比下降2.94%,减收669万元;社保费收入94397万元,同比增长7.78%,增收6817万元;非税收入23246万元,同比增长226.53%,增收16127万元;工会经费68万元,同比下降8.11%,减收6万元。优化退税流程,提高退税效率。对需要办理的退税事项,我们及时做好案头资料审核工作,及时上传资料到人行,同时打电话随时沟通,持续做好与人行的沟通协调和对接工作。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风险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开展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推广工作、税费业务质量控制、征管质量5C+5R监控评价工作、非正常户管理、欠缴税金管理工作、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新电局纳税人扩围推广工作,做好征期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税收征管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通过前期的宣传辅导,按照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与县发改、经合、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已登记归类的84户成品油经销企业和1户成品油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健全完善了成品油经销企业台账并动态更新。按照“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要求,认真核查风险任务。截至11月21日,已推广数电票纳税人户数7646户,去“三专”(去专印纸票、去专用设备、去固定版式)方面,实现数电票单轨转化户数5674户,单轨转化率89.576%,开具数电票纳税人5884户,开具普票纳税人5316户,开具发票334362份,金额48.98亿元,开具专票户数1768户,开具发票26885份,金额33.24亿元。共接收全面风险及专项风险应对任务5批次,完成核查反馈92户,共补缴入库税款及滞纳金654万元;完成实时风险反馈735户次,共入库税款60.2万元;接收全电发票快反类任务共41条,均已按期处理完成。
(三)全面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
我局第一时间梳理税费优惠政策各项工作,立足税收职能作用,加快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要求,召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着力构建全方位谋划、多层次宣传、高标准一体化的新格局,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积极有序推进。二是组织政策培训,业务股室带头学习最新政策,及时组织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内部培训,确保政策明晰、执行到位。同时举办税费优惠政策培训班,参会企业代表达80余人。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操作指引”相结合的方式,使纳税人真切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三是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发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彩页、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税费优惠政策短片、走访问需等方式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快速梳理出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税务管家”点对点上门送政策,助力税费优惠政策红利精准滴灌,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确保税费政策红利直达企业,让企业应享尽享。
(四)强化品牌打造,着力服务地方发展
一是推行“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按照“巩固优势、强基固本、抓点带面、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在县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足彩胜负14场县税务系统推行“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机关法制股设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由法制股、纳税服务股业务骨干担任调解人员,同时吸纳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涉税争议调解工作,充实了“枫桥式”税务分局的立体化人才队伍。在官池、羌白、许庄税务分局设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室”,其他分局均设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岗”,将协调能力强、税收管理经验丰富的干部配置到“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岗位”,通过政策宣传、业务辅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方式开展政策咨询和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岗人员作用,确保争议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得到优化。截至目前,累计登记受理并成功化解税费矛盾争议32件,化解争议满意度达100%,政务服务“好评率”达100%。
二是深化税务管家服务制度。我局围绕税务管家服务工作目标和要求,严格常态化推进,深化标准化管理,持续优化管家服务各流程事项标准化操作,建立了“税务管家”服务的重点项目清单,精准对接项目涉税需求,按照项目的行业、规模、适用政策措施,企业特点等,精确筛选确定服务对象,分别建立“税务管家”台账,同时将税务管家服务拓展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企业、拟上市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等,为区域内项目、企业一对一指派税务管家,一体化提供涉税服务、实现优质税务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集中倾斜。2023年度,共建立重点项目及重点企业税务管家台账92户,发放税务管家联系卡92份,累计服务企业300余户。
三是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推出“假期服务不打烊”和“午间值守不断档”,以“专厅、专区、专人、专业”服务为建设重点,优化完善“绿色通道”服务,设置征纳互动专人专岗,在线解答纳税人的留言咨询和操作问题。大力推行“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模式,增加办税体验区和自助办税区工作人员,加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辅导力度,月均辅导纳税人670余人次,网上办税使用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四是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先后开展了“新春暖税户”、税收宣传月、中小企业服务季等系列活动,累计走访纳税人六千余户,印制发放宣传资料三万余册,举办税费优惠政策培训班2期,参会企业代表80余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全面精准落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税银e站播放视频等,对“税银互动”品牌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和活跃度,更好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共有100余家企业享受到7000余万元贷款。
三、“三项制度”稳步推行
一是依托全省税务系统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格式。对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便民措施通过税务专刊、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公示,通过不同渠道公示,提高税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阳光税务”要求。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我局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范围,在进行相关现场调查时,利用执法记录仪,保存第一手执法证据材料,定期归集整理备存执法音像资料并通过采集站及时上传至省局的执法音像平台,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2023年度向省局执法音像管理平台上传有效执法音像数据62条。三是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我局切实做到有审必审,应审尽审。2023年度我局对249项行政管理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通过对行政管理事项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项管理的规范化,降低违规风险,为今后我局内部管理高效、规范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规范执法程序,优化税收执法环境
(一)积极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足彩胜负14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7月、2023年3月先后下发了两批次12项税务证明事项,我局对总局、省局相关制度文件开展了学习培训,做好部署安排,对照清单持续跟进落实,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或下载,对纳税人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清晰告知其有关权利、义务、责任等。在工作推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做好统计管理,记录典型案例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提升工作质效。同时,相关业务股室按照各自职责,不定期开展自查,确保能够按照各事项办理程序规定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
我局积极落实,在各分局自查的基础上,对省、市局下发的未按规定执行“首违不罚”规定的疑点数据进行逐条核查,对核查属于不应处罚而处罚的,及时办理退税。同时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足彩胜负14场:强化“首违不罚”日常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税函〔2022〕130号)文件内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每月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对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进行风险扫描,并督促相关分局完成疑点问题自查整改。截至目前我局共扫描“首违不罚”疑点50条,已全部核实整改完毕。通过对疑点数据的核查,加强了风险管理,减少了税收执法差错,提升了内部管理质效,推进了内控机制建设,促进了权力合规运行。
五、强化内部督导,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开展“大起底 大排查 防风险”专项督察工作。为积极排查整治并提前化解税务工作中税费政策执行、涉税事项办理、财经纪律执行、税收执法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按照市局主要领导的工作指示,我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大起底 大排查 防风险”专项督察工作,相关股室对照自查清单对各自涉及的业务进行了自查,法制股通过内控系统对涉及的风险指标进行了扫描,暂未发现问题疑点。“大起底 大排查 防风险”专项督察工作,切实地落实监督职责,压实了各业务主责部门、问题主责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以严格的督察监督推动各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从源头上防范了各类风险问题的发生。二是《督审风险提示》自查自纠。根据督察内审科定期下发的《督审风险提示》中的疑点问题,我局认真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排查整治。领导同志带头自查自纠,其他工作人员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照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切实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三是2023年税收重点工作自查整改。按照市局《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足彩胜负14场:开展2023年〈意见〉落实等税收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渭税发[2023]3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税收重点工作专项督导任务和2023年省局巡察发现问题两个方面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同时按照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将已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虽然,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税务干部对依法治税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法律政策知识欠缺,存在习惯性经验式执法现象。二是税收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制思维和依法治税理念虽然已基本形成,但离全面深化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2024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工作的总目标,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搞好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思路,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公职律师和执法资格人才的培养,做好新录用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复习工作,建立长效的学法用法机制。组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式的培训,在鼓励干部自觉学习、勤于学习的基础上,制作谢典型案例的资料,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税收相关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持续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减少税收流失;扎实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激发企业活力,助力企业发展。
三、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认真做好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管理事项法制审核工作。提升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确保执法过程全程记录,降低税务执法风险。
四、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弘扬税收法治文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结合税收宣传工作要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全方位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五、全力做好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支撑,完善高效务实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统筹推进县局机关、基层单位后勤保障工作优化协同高效,持续加强税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整体运转水平和质量,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忠诚、作风过硬、干事担当的荔税队伍。
六、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执法督查,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建设度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