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和公益性公墓销售行为,维护丧属和殡仪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殡葬改革健康发展。按照《*足彩胜负14场县发展和改革局足彩胜负14场: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荔发改发〔2025〕6号)文件要求,现将县殡仪管理所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政府定价
1.火化费600.00元/具。含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开具火化证明服务及耐火垫等耗材使用;15岁及以下儿童遗体、干骨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
2.遗体接送费500.00元/次。含遗体接运、抬尸、消毒服务和防腐袋等耗材使用,因丧属原因造成空车行驶的按本车次费用减半收费。*足彩胜负14场县域外(以县界为起始点)每公里加收2.50元,过路过桥费用据实收取。
3.遗体存放6.00元/小时。含遗体消毒、冷藏服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4.骨灰寄存15.00元/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收。
(二)政府指导价
5.遗体整容服务180.00元/具。
6.遗体防腐服务180.00元/具。
7.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大厅600.00元/次;中厅400.00元/次;灵堂厅300.00元/次;临时告别厅100.00元/次。
上述价格均含必要的吊唁设施设备使用、祭奠设施使用及相关设备操作服务。
8.城市公益性墓穴(位)。卧碑双墓穴4500.00元/座;树木安葬双墓穴4500.00元/座。
上述墓穴20年期满需继续保留的,办理延期使用手续、墓穴维护管理费180.00元/年。
(三)市场调节价
其他特需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和价格由殡葬管理所遵循“双方自愿、保本微利、有偿服务”的原则自主确定,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二、相关措施
1.切实落实对特困群体的优惠政策。处理无名遗体的费用和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具体内容按民政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2.殡葬管理所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不再收取停车费。
4.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5年1月13日起执行,之前与此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特此公告。
*足彩胜负14场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