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城区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对全县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现就做好2024年*足彩胜负14场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依据
年检对象:民办幼儿园(有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依 据:《幼儿园工作规程》《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足彩胜负14场县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暂行管理办法》
年检等级认定:年检结果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予以认定。县级按得分结果确定年检等级为:80分及以上为合格,61—79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12月11日—12月13日):全县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并填写附件2《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依据附件1《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进行自评,逐项得分,填写附件3《*足彩胜负14场县202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评验问题台账》,于12月13日向中心校交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初评阶段(12月16日—12月18日):各中心校、城区小学成立年检工作评审小组,逐园审核申报材料,对照附件1《标准》,进行实地检查并填写得分,完成附件1、附件2的审核签字、盖章,附件3、附件4的汇总材料,于12月19日向学前办交送辖区幼儿园年检资料。
(三)复评阶段(12月23日—2025年3月28日):县局学前办成立年检工作评验小组进行实地复查评验,资料整理。
(四)结果公示阶段(2024年4月):根据县级下发的问题清单,中心校指导并督查各园进行限时整改,整改完成后,2025年4月10日前向教体局提交整改报告,详见(附件5模版),办理年检手续,教体局对年检结果进行公示。
三、年检结果及运用
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逾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将定位本年度不合格;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且未整改到位的,本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下学年不得招生;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无教学活动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撤销办园许可证;年检工作结束后,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相关说明
请各中心校、城区小学、幼儿园组织辖区民办幼儿园加强学习,认真领悟文件精神,吃透《标准》,上报材料时,在材料袋上粘贴材料目录(自行打印),要求准确无误,统一规范。
附件3.*足彩胜负14场县202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评验问题台账
附件4.*足彩胜负14场县202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审核情况汇总表
*足彩胜负14场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