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县委编办坚持“三化”,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专项督查规范化。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及时研究调整优化的对策措施,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日常督查制度化。保证专用举报电话畅通,认真接收群众监督。结合日常工作,寓督查于工作之中,做到“四个一同”。即在办理人员上下编手续时,一同对用编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在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时,一同对事业单位职责履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时,一同对私设机构、私自挂牌等进行督查;在机构编制统计时,一同对人员混岗、违规进人等进行督查,实现了日常工作与监督检查的相互促进。
三是联合检查正常化。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联合检查机制,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各镇(街道)人员情况,编制手册管理情况、内设机构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及机构编制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检查处理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胡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