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调查:2025年1月,反映人乘坐公交时发现公交卡无法使用,并告知此类卡已作废不能使用,随后电话联系公交公司沟通退费或将卡内余额导入新卡内未果,反映问题属实。
2、我局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反映人,现已将公交卡卡内余额退还反映人,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
经办人:温江南 联系电话:0913-322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