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河明珠小区地下车位A2-013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业主私拉电源,为电动车充电。小区室外有专门为电动车充电的地方,为什么有些人还能私自接电,是不是物业默认的呢。为了小区的公共安全,希望职能部门给与处理纠正,消防安全事故,历历在目,望有关部门给与取缔。
A2-013车位业主安装电箱时候是经过物业同意的,当时是想安装汽车的充电桩才拉的电箱,2024.10.28早物业人员和业主沟通如果不安装汽车充电桩的情况下就把电箱拆除,该业主也同意了,下午物业电工和业主以共同将电箱拆除。
社区已督促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业主沟通交流,友好协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