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福鹏小区地面停车位属小区规划内车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九洲福鹏小区地面规划区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小区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商授权,对车位进行出租,并没有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