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我局督察大队民警与反映人田*鹏电话联系,田*鹏称其姐夫要帐时与工地工作人员发生推搡,无其他违法行为。报警后官池派出所民警处警,在现场了解情况后告知田*鹏姐夫与工地工作人员不要发生打架或其他违法行为,欠钱一事应通过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当事人无异议。督察民警也向田*鹏解释,欠钱一事应通过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田*鹏表示理解,并称对官池派出所无任何不满意之处,现就此事已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