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罗湖区;珠海市;中山市返荔需提前3天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组(社区)报告返回的具体时间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经所在地镇办审核后,报县应疫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持24小时内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返回。落实14天集中隔离,隔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全部费用自理。未经同意的,严禁擅自返回。
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需进行测温,验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抵荔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乘坐高铁(火车)中转及自驾经过广东省的来返荔人员(查验车票上有上述地区行程、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显示的人员),需进行测温,验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健康监测,抵荔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建议就地过年,耐心等待政策,我县会根据渭南市政策调整第一时间更新管控措施。
我县政策均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执行,若对我县防控政策有疑问,请咨询渭南市应疫办:2931800/2931960。